施 工 合 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鸣凰镇农贸市场新增监控
系统设备 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四、工程金额:
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则
增减部分按实际发生计取费用,计算标准按本合同单价执行。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全款费用,金额为:贰萬捌仟叁佰零柒元整。
2、结算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结算工程款。
六、完工时间与工程进度
按甲方工程进度,本合同工程于5月15日完成设备安装,5月18日完成调
试,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如停电、天气原因等)顺延。
七、甲方的职责
1. 遵守本合同的付款方式。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为乙方顺利实施工程提供良好的工
程条件。。
3. 监督检查施工进度与质量,进行中间验收与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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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负责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甲方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出现任何损坏及时修复,因检查不合格出现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5、必须服从甲方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6、乙方应履行合同约定并与项目作业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施工所需的物料由乙方负责提供。
2、如涉及甲供材料,乙方应合理使用,因使用损坏或材料浪费,乙方应双倍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由甲方安排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一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系统验收报告,若甲方接到乙方验收报告七日内不安排组织验收,则视为认可乙方工程验收合格。
2、工程保修
a、该工程免费保修期年限为 壹 年。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 3日内 到场维修,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b、免费保修期过后,如发生设备故障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十三 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 工程质量按江苏省相关质量验收标准施工,以甲方验收为准。 2
2. 乙方在安装施工中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操作。
十四、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导致工程延误,则工程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以取得甲方认可。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负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工的责任。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由败诉方承担。
2、如甲方不如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乙方将在所在地法院起诉;如
因甲方不如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则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即生效,并约定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全部合同条款履行
完毕自动失效;
2. 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任何变更需双方签订补
充协义方可生效,否则视为违约。
4. 如违反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方应承担 5 ‰的违约金。
5.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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