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我国各行各业不断发展,营业税更改为增值税之后,对建筑行业中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产生不小影响,文章首先简要介绍“营改增”的意义,随后分析其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最后提出几点应对策略,以期为建筑行业更好地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纳税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8.162
自2011年年末我国下发“营改增”方案至今,电信业、邮政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逐步完成“营改增”工作,建筑业“营改增”相关工作现已实施,其对建筑业税务负担率影响较大,因此建筑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营改增”工作带来的影响,仔细研究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1 意 义
“营改增”作为一种税收制度改革,可以从制度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使税制更为科学合理并符合国际惯例。我国国家领导人曾表示,“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细化社会分工,优化税收制度,减轻企业负担,可以在消除重复征税并促进工业转型的基础上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服务行业,最终落实可持续发展。
2 影 响
2.1 影响企业税务负担率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需要根据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纳税额就是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值,也就是说,国家推行“营改增”,建筑企业税务负担率变动主要受进项税额与税率二者影响。作为一种经营初期需要较大投资的行业,建筑企业需要在初期购置数量较大的机械设备,但“营改增”后,新企业购置机械设备可以抵扣税额,显著降低税务负担率。对于成立多年的“老牌”建筑企业来说,“营改增”会增加企业税务负担率,这是由于企业成立在“营改增”之前,购置设备的进项税额已然计入成本,无法进行抵扣,其购置的沙、石、瓦、砖、灰等建筑材料大多数由建筑施工当地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农民经营,无法为企业提供专用发票。因此,在老项目、清包工、甲供材方式下,可选择简易方法计税。 本文来自文库分享网www.wkfxw.com
2.2 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需要在其经营收入上扣除增值税发票标注的销项税额,因此收入较“营改增”前相比呈下降趋势。值得一提的是,企业营业成本与“营改增”前相比同样有所下降,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可以抵扣购置原材料进项税额,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抵扣机械设备购置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致使折旧费用降低。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与“营改增”前相比呈下降趋势,这是因为营业税作为价内税存在,计入该会计项目,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无法计入该项目。以上几种因素综合作用,可以影响企业经营成果。
2.3 影响企业现金流量
实施“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无法对在非增值税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置的原材料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多缴增值税,这对企业现金流产生影响;建筑行业以其特别的销售方式对企业现金流产生影响。必须明确的是,大多数建筑企业选择预售商品,企业交易涉及金额数量大,确认收入时间与实际收到时间二者间存在出入,企业未交税金在申报纳税以后,无法以充足现金支持企业运营,这将导致现金流增加,进而增加企业运行资金压力。
2.4 影响企业发票管理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一旦建筑企业需要征收营业税,其在建筑工程完工、与对方将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时,使用的“统一发票”由地方税务机关设计、监制以及统一印刷,具有“自开”与“代开”两种开票方式,必须注意的是,无须区分纳税身份,接受劳务的个人与单位均为开票对象。
“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一旦建筑企业需要征收增值税,其在与对方将工程款进行结算时,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鉴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其他纳税人无法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为了确保发票开具有效性,建筑企业在开票时必须根据纳税人身份有选择性、针对性地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与营业税发票相比,购买难度大、开具手续严格,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安装防伪税控系统,进项发票必须去税务机关认证,有规定表明,自开票日期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建筑行业中,其下游分散,开具发票面额小、份数多、认证量大,为企业管理发票增加难度。
2.5 影响企业设备更新
作为一种资本密集行业,建筑业中企业资产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营改增”实施前,企业购置机械设备产生的增值税无法抵扣,这使得建筑企业不具备更新设备与改造技术的动力。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投资更新设备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显著降低企业投资成本,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3 应对策略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业造成了十分大的冲击,因此建筑企业必须重视“营改增”相关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将其作为近几年工作的重点与中心,可以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税收筹划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企业税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水平,适当放宽标准、降低征收税率、分期抵扣进项税、及时清缴税款并实施差别化管理,最后加强自身职业培训,以此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3.1 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标准
“营改增”以后,建筑行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除此以外,还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在试点政策规定的认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放宽一般纳税人标准,使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所需纳税人类型。
3.2 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税率
增值税税率与税负平衡点成反比,前者提高,后者降低,一旦后者过低,增值率高于平衡点时,企业增值税税务负担率就超过营业税税务负担率,对企业发展起到负面影响。为促进企业发展,解决“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为企业增加税务负担率的问题,建筑行业可以适当调低增值税征收税率。 3.3 分期抵扣进项税额
在建筑企业中,固定资产(例如机械设备等)在总资产中占据着较大比例,其使用时间长、资产价值高,通常于企业初创期购置,一旦一次性将进项税额全部抵扣,就会导致经营期间税负不均匀,因此,企业可以采取分期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将机械设备等进项税额进行分期抵扣。
3.4 差别化管理不同地区税率设计、清理未缴税款
在我国,东部沿海、西部以及中部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其中存在较大差距,一旦按照统一标准征收税额,就会对部分地区建筑企业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当地发展经济,因此必须采取差别化管理,设计征收税率时需要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税率。
建筑企业应该及时缴纳税款,避免“营改增”以后需要根据更高税率上缴税金。企业通常在收款时开票,对于未开发票或者金额不足的工程项目,必须及时予以统计清理,确保发票足额开具,防止“营改增”以后无法开具发票。
3.5 加强培训建筑企业财务人员职业技能,完善财务制度
“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会计以及税务处理相关工作趋于复杂化,涉及免抵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以及免税等许多税收政策。只有财务人员熟悉“营改增”相关处理政策与方法,才能提高工作准确性,计算出可靠的应纳税额。建筑企业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培训财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关注最新改革动态,学习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利用“营改增”带来的机遇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企业发展的依据与基础是科学合理的企业制度,“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需要根据相关要求,不断调整完善企业制度,确保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时能够根据标准规定落实工作,企业需要对“营改增”后的税款申报、发票传递与税额核算工作流程重新制定,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思路明晰,心中有数,责任清楚。
4 结 论
综上所述,建筑业不但包含第二产业,而且还涉及第三产业,经营项目范围较广,其税务负担率是建筑行业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国家实施“营改增”工作,建筑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与项目特色,面对“营改增”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做好准备,减少不利因素,使企业在变革中健康、茁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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