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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影响与中国面临的挑战
目前,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人类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高碳”经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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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人类过度依赖化石能源的“高碳”经济生产和消费方式,是环境和气候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随着全球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低碳经济作为一种“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率”为特点的全新“四位一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方式,其能源效率、技术创新和政策创新的实质日益受到全球各国或地区的追捧,已成为抢占下一轮全球产业与国际贸易竞争领域的制高点,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必然战略选择。在全球产业和国际贸易竞争领域,除了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层面的竞争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国际规则制定权的竞争,谁能主导规则的制定权,谁就将主导未来全球经济的发展,在全球产业和国际贸易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当前,欧美发达经济体国家将低碳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贸易与环境谈判的重要内容,低碳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将对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产生深远影响。我国应及时掌握和分析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产生的影响和面临的挑战,主动应对,从国际贸易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转变成主动参与者和制定者,通过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权的博弈,提升我国产业和国际贸易竞争力。

  一、低碳经济对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内容将拓展新的领域
  随着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利用自身掌握先进的能源技术,不断将低碳思维和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在单边或多边贸易措施中制定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建立“碳标签”、“碳关税”、“碳国际标准”等新的贸易壁垒制度,将未能实行碳减排国家排除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从而提升本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经济利益。目前,欧美等低碳经济发达国家已在多边、双边、单边和区域层面积极掺入新的低碳贸易意识,以此来影响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例如,美国希望以低碳经济为借口,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中加入包括新能源在内的低碳条款内容,进而掌控TPP和TTIP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权。 本文来自文库分享网www.wkfxw.com
  (二)国际自由贸易非歧视和互惠原则受影响
  低碳经济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常以低碳贸易和保护环境为借口,以低碳贸易壁垒为手段,行贸易保护之实,公然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国际自由贸易非歧视和互惠原则。在现行的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体系中,西方发达国家掌握了规则制定的主导权,以及决定和维护规则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成员国之间关系,废除或阻止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规则。例如,2009年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后,美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托德?斯特恩毫无掩饰地提出,接受美国制定的规则作为其对外提供低碳技术和资金援助的前提条件,表示美国政府公共资金绝不会流向中国,将枪口瞄准中国。美国的这种违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做法,成了遏制他国实力增长和维护自身霸权的工具。
  (三)环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主导思维
  在低碳经济风靡时代,发达国家加速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挂钩的步伐,成为今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或重构的主导思维。最初,关税总协定对相关环境保护贸易影响持谨慎态度。早在1971年,关税总协定秘书处在《工业污染控制和国际贸易》报告中提出,绿色环境保护主义即将成为新的国际贸易障碍。随着诸多与环境有关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倍增,尤其是经过墨西哥诉美国金枪鱼案之后,关税贸易总协定对环境保护贸易立场才有所改变。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成立了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专门负责国际环境保护和稀有资源有关贸易问题。随后,2001年启动的多哈回合谈判、2007年《巴厘岛路线图》制定、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召开、2014年世界贸易组织环境产品谈判都围绕环境和气候变化等焦点问题进行。
  (四)低碳经济将引起国际贸易格局的调整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和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统一,这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革,也对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将产生严重影响,国际贸易领域也不例外,其低碳化趋势将不可避免。国际贸易低碳化将对国际贸易格局带来重大调整,尤其对商品贸易格局和地区贸易格局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和资源型商品在国际贸易所占比例趋于下降,而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清洁节能低碳技术商品在国际贸易所占比例趋于上升;另一方面,目前,低碳技术和商品大部分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优势地位;然而,对于低碳技术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高碳商品对外出口将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
  (五) 绿色技术革命使国际技术贸易与转让竞争与合作更加激烈
  众所周知,解决气候和环境问题的关键是依靠先进的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以清洁能源为代表的低碳技术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和驱动力,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在未来将掀起新一轮以“新环境、新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为标志的人类绿色技术革命。发达国家竞相提升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加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投入,争夺未来低碳技术的制高点和领先地位。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2015年2月发布的年度数据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总额达到3100亿美元,而中国则上升至895亿美元,在全球清洁能源投资首次超越518亿美元的美国,位列全球第一。目前,先进低碳技术仍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低碳技术帮助的义务。可以预见,今后国际低碳技术贸易转让竞争与合作将更加激烈。
  二、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下我国所面临的挑战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出口贸易常年处于顺差状态。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创历史新高,顺差达3825亿美元。中国对外贸易取得不断增长,凭借的是价格低廉的劳动成本和原材料,以及大量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下,中国传统对外出口贸易模式已不符合低碳时代要求,新的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将使我国国际贸易面临新的巨大挑战。   (一)国际贸易环境变得更加严峻
  随着全球低碳环保意识的增强,碳关税、碳标签、气候友好型采购政策等隐性贸易壁垒制度兴起,发达国家的隐性贸易保护主义肆意横行,以及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使得中国的国际贸易环境更加严峻。金融危机之后,国际贸易低碳化趋势不可逆转,世界贸易组织多哈谈判徘徊不前。为此,美国重新布局对外经济战略,意图重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极力推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服务贸易协定(TISA)三大谈判。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连续多年处于顺差状态,仅2014年对外贸易顺差就创历史新高,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多,成为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严重的国家,极力影响我国实施的“走出去”战略步伐。
  (二)中国对外正当利益和战略空间受到挤压
  发达国家将低碳环保思维强行加入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使我国经济、投资、政治和安全方面正当利益和战略空间受到挤压。在经济方面,随着美国极力推行TTIP和TPP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区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扩大和贸易转移效应会刺激区内对外贸易;加之,我国传统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高碳”商品出口将面临碳关税、碳标检等隐性贸易壁垒制度的阻碍,我国对外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趋于下降,将压制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和投资利益的空间,从而整体上影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在投资方面,中国对外投资将面临低碳技术、国外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制度新规则要求的审查,将使中国对外投资空间受限,不利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发展。在政治和安全方面,WTO、APEC等世界和区域性组织,将面临被美国主导的TTIP、TTP所替代,中国长期苦心经营的国际贸易组织成员国利益受到干扰,尤其是阻碍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这对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
  (三) 贸易规则话语权争夺更为激烈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技术和制度创新,其背后掩盖的是以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燃料技术和未来世界经济主导权的激烈争夺之战。谁能强先取得低碳技术突破,谁就能掌握和主导未来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维护本国的战略利益。目前,发达国家对传统化石能源依赖程度逐步减弱,而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化石能源依赖的高峰期且仍将长期维持一段时间,发达国家利用低碳经济发展优势,来弱化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领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竞争力,从而占据在世界国际贸易中制定规则的话语权。低碳经济领先国家大多属于发达国家,其先进的低碳技术也掌握在少数发达国家手中,在国际贸易领域发展中国家面临新的低碳贸易规则使其处于弱势和被动接受地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将是一场激烈的无硝烟博弈之战。
  (四) 国际贸易规则谈判阻碍更为复杂
  随着我国经济过去二三十年的高速增长,长期以化石、煤炭为主的消费结构和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消耗了大量能源资源和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现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家。过去,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是以牺牲环境和消耗资源为代价,如今低碳经济风靡全球,中国将面临巨大的国际碳减排压力。伴随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但却引起了诸多发达国家和不友好发展中国家的指责和嫉妒,在《京都议定书》后续谈判中,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赤裸裸的气候减排外交攻势,以及某些欠发达的中小发展中国家,尤其处于沿海地区遭受气候影响最大的中小发展中国家的指责,逐步脱离发展中国家谈判阵营,同发达国家一起围攻中国,要求中国承担强制碳减排任务,以致中国在新一轮碳减排和气候变化谈判及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处于孤立无援境地。
  三、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下中国的应对策略
  低碳经济使传统国际贸易规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传统对外贸易模式也将适时做出调整,积极应对新的国际贸易规则,提升我国产业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积极参与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的谈判和制定
  目前,中国在区域经济战略合作方面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的区域战略合作有中韩、中日韩、中国澳大利亚与RCEP等贸易自由化谈判。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在东亚及亚太地区的地缘优势和全球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美国倡导的TTIP还是TTP抑或是RCEP国际贸易规则谈判,如果缺乏中国的参与,亚太地区有关的任何国际贸易机制都将使不完整和残缺的,是无法达到国际贸易组织运转的最优状态。如今,随着中国经济、政治和军事等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已经具备依靠自身实力参与和选择国际贸易规则的能力,未来世界或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也将取决于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应灵活运用多种手段,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谈判,拓展中国国际贸易成长空间。加强与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双边经济和贸易合作,继续推进中美、中欧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加快推进中日、中韩自由贸易区构建,以及支持并发挥东盟在东亚合作中协调与推进者的作用,促进东盟10+1、东盟10+3等区域贸易谈判,并择机尝试与TPP成员国、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进行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合作谈判,与其分别订立自由贸易协定,积极推动两岸四地和RCEP的贸易自由化或制度一体化建设,合理布局中国的自贸区战略。
  (二)加快低碳机制建设,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国际贸易规则话语权
  目前,我国已经积极参与多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和全球治理,并充分表明我国立场和正当利益诉求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出现分歧的关键在于,发达国家以现行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体系,并以低碳贸易和环境保护为托词,企图凭借发达国家经济和技术优势,谋求国际碳交易、碳金融体系的控制权。为谋求在国际碳交易和碳金融体系的正当利益,力争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以碳减排为核心的新型商品、碳金融产品定价权和交易权,我国应在多边国际气候谈判中,积极联合拥有同等诉求的发展中国家共同发声,谋求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话语权,维护国家核心战略利益。在发达国家,已经形成钢铁、大豆、石油等资源能源定价体系和控制权,而我国仅在北京、上海等少数一线发达城市建立了碳交易机构,并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但规模仍很小。在新兴的低碳国际贸易市场,对国际碳交易、碳金融和碳标准等规则的制定,我国具有谋求一定的话语权和控制权的强大动机,应尽快建立符合我国低碳贸易发展实情的低碳市场和金融交易体系,形成我国在低碳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三)关注国际贸易协定中有关低碳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
  在当前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美国又极力推行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其主导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服务贸易协定(TISA)三大谈判都将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相关议题作为区域性和多边国际贸易规则谈判的重要内容。中国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区域性和多边性贸易谈判中对能源和环境议题的态度和倾向,从中分析和察觉未来低碳国际贸易规则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针对美国主导多边性国家贸易规则的谈判,尤其是欧盟与美国之间签订有关环境贸易相关条款内容,我国要静观其变,研判未来低碳国际规则制定方向,及时早好应对准备,择机加入美国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我国可以利用双边贸易谈判优势,阐明我国在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中的立场,将我国低碳发展规则融入到国际碳市场体系之中,推广我国的碳交易规则与低碳技术标准,扩大我国低碳交易市场体系影响力,为全球低碳国际贸易产品和服务市场做出应有贡献,以期实现共赢局面。
  (四)积极参与低碳领域国际贸易标准制定
  低碳领域国际标准对低碳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只有制定统一的国际交易标准和衡量尺度,才能评判出口商品的质量优劣。低碳国际交易标准具有强制性,对未达到国际标准的商品在出口时将遭受阻碍,并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低碳国际标准在国际交易中具有特殊地位,对企业产品和竞争力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国应积极参与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机构标准规则的制定,特别需要参与碳足迹、能效标准等国际标准的制定,来提升我国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需要专业化的人才,然而,我国缺乏了解具体的国际贸易交易规则人才,导致我国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遭受贸易调查案件数急剧上升。我国应设立国际标准人才培养基金,打造一支懂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程序的人才队伍,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尤其是国际贸易标准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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