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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视角下雾霾污染的法律治理研究
摘 要 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雾霾问题日益严重,目前已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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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雾霾问题日益严重,目前已经成为了国家重点关注的污染问题。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在法律上针对雾霾治理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能够让我国的雾霾污染得到更好的治理,本文认为从立法、执法与追责的角度对雾霾污染的法律治理做出一定的完善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 雾霾 环境 法律治理
  基金项目:东北林业大学创新创业项目《可持续发展视角下雾霾的法律治理研究》结题成果,项目编号:201610225256。
  作者简介:邢雨、白佳鑫,东北林业大学2014级法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370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我国高度关注的雾霾污染,近几年更是在我国各地频发,给人们的方方面面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面对环境问题我国坚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当下我国关于雾霾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动下积极的吸取国外治理雾霾污染的先进经验、听取专业人士及广大群众的合理建议正在不断地做出改进和完善。我国防治雾霾污染的法律制度中最主要的两部法律是《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两部法律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的情况都分别于近两年进行了一定的修正,除了这两部主干法律之外,我国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也包含了治理雾霾污染的规定,比如《环境影响评价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等。但是我国目前的防治雾霾污染的法律制度中有些法律制度已经过时,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现状,对雾霾污染防治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有些有关的法律制度存有漏洞仍待完善。虽然我国一直在雾霾污染的法律治理上不断努力,但是我国对雾霾污染的法律治理与美国、英国、日本这些治理成功的国家相比起步晚而且缺乏经验,还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www.wkfxw.com,免费收集整理
  一、我国雾霾治理在法律制度上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不完善
  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我国关于雾霾治理的立法还不完善。首先,我国至今还未制定出雾霾治理的单行法,对雾霾的治理未达到一针见血的效果,不利于直接强力且高效的治理雾霾。其次,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雾霾的治理缺乏针对性,许多涉及雾霾治理的法律制度不能直面雾霾污染的要害且存在明显的不严谨之处,导致了法律对社会的震慑力过小,雾霾治理缓慢。最后,我国于今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新修正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雾霾做出了一定的修正,虽然该法被称为“雾霾法”且在雾霾的法律治理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其中的规定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存在很多倡导性的立法,没有具体的硬性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雾霾治理的效果;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还未跟进,尚未形成一个全面的法律治霾网,降低雾霾治理的效率。”因此我国雾霾污染的法律治理在立法上有待更进一步的完善。
  (二)追责形式单一且处罚力度小
  我国在法律上对雾霾问题打击力度不够是我国雾霾治理一直未能看到明显的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我国污染环境入刑标准过高,这样就会放任一些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企业或单位以游走于法律边界的状态不顾环境疯狂的追求利益,与原本起震慑作用的初衷大相径庭。其次,我国法律关于污染环境的追责形式过于单一,其中包括责令改正、停业关闭等非刑罚的追责形式,刑罚措施有罚金、拘役、有期徒刑。这种过于单一的追责形式,不能达到预防与惩罚的目的。最后,对于雾霾污染我国刑法的处罚力度过小且并未单独对雾霾污染问题做出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对环境污染的最高处罚为有期徒刑,刑法的威慑力远未达到效果,不能让污染大气之人望而生畏,关于雾霾污染的处罚力度必须加大。
  (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严重
  面对雾霾的法律治理我国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政府方面的问题。我国规定环保机关既受上级部门的领导又受制于当地政府的财政制约 ,使环保部门的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受到政府干扰甚至压制,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地方保护主义普遍存在,环保部门的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有时会严重影响某些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支柱的污染企业,与地方经济、政绩等利益发生冲突,当地政府面对这种情况普遍会包庇企业或向环保部门施压影响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二,环保部门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对于雾霾污染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与我国环保部门自身的局限性是分不开的。我国大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自身素质不达标。其次,我国很多地方环保部门硬件设备水平不达标,设备技术落后,不能第一时间监测到准确信息及时的应对雾霾污染。最后,我国环保部门面临着没有指示其他部门权力的尴尬,工作起来需要经过很多程序而且浪费时间,极大地影响了执法的效率与效果。
  (四)缺乏地方特色立法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之间存有一定的差异,雾霾治理也需要有针对性。真正高效治理雾霾,国家与地方必须紧密配合、协作。随着我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完善与实施,各地特别是雾霾污染重灾区更应该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方特色立法。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有关防治雾霾的地方性立法还未及时的出台,不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求同存异的高效治理雾霾。
  二、我国雾霾法律治理的对策
  (一)加快完善我国立法
  加快完善我国关于雾霾治理的立法,提高雾霾治理的效率,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我国关于雾霾治理的立法:
  第一,加快制定我国雾霾治理的单行法。雾霾治理的单行法只针对我国雾霾污染问题作出详细的法律规定,一针见血的解决雾霾污染问题。其可以根据雾霾自有的特点以及我国雾霾污染的现状制定法规治理雾霾,比如从雾霾的防治标准及达标规划、雾霾的来源及防治、雾霾的监督管理、雾霾的处罚等方面对雾霾的法律治理作出全面的规定。雾霾治理的单行法还可以直接采纳我国现有的其他法律制度中有关雾霾法律治理的可取之处并弥补和完善我国现存有关雾霾问题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加快制定雾霾治理的单行法使庞杂的关于雾霾的法律法规变得清晰化体系化,使我国雾霾治理的效率飞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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