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从政党政治的角度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加强纪律约束的政治属性;认为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赢得革命的重要政治法宝,严肃党的纪律是新时期中共管党治党的必然选择,严明党纪党规过程中需着力解决好知易行难和纪法不分的问题。
【关键词】 政党政治;《条例》;从严治党
政党政治作为近代以来各国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政治现象,深刻影响着本国的政治经济走向。中国共产党执政67年来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在《人民日报》发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的署名文章。2014年,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中国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关键词。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被称之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6年,中央发文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系列重大政治举措指向明确:党章是全党的根本大法,必须严格遵循、一以贯之、持续加力,方可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其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仅中国共产党如此,纵观世界各国,不论阶级属性、党派政见,均是如此、概莫能外。
一、加强纪律约束是世界各国政党政治属性的基本要求
政党政治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发达国家政党纪律的本意就是保证党员不违背党的意志自行其是,或者避免党内精英(本党议员)破坏党的形象而给政党造成损害。因此,普遍将党内精英贯彻落实党的意志,看成是党内纪律落实的重点内容。应该讲,这是西方各国政党的基本要求、普遍做法和通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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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虽然完全是一个松散的政治联盟,但两党在各层次的党组织中,均制定有明确的党内法规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因为一旦出现有违党纪的现象,轻则葬送个人的政治生命,重则会给所属政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当代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政治丑闻应属1972年的“水门事件”,这一事件直接导致共和党的尼克松总统下台。
英国政党要求党员自觉严格遵守党纪,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应与党魁保持高度一致,党员若触犯法律则将被实施惩戒措施直至建议领袖将其开除出议会党团,这就意味着受到处罚的党员政治生涯的彻底终结。2007年12月,英国前首相布朗因共党涉嫌收受富商秘密巨额捐款而受谴责,继而内阁陷入空前危机。
德国法律对党内关系与党内行为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且国家法律无法完全取代党规党纪,政党中央仍具有一定自主权,德国政党法将宪法原则具体化,其内容不仅涉及到政党章程和纲领,而且涉及到党内财务、内部机构等。2000年1月,德国前首相科尔因涉及200万马克的政治献金丑闻被迫辞去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主席职务。
由此可见,加强制度建设、严明党内纪律、保证清正廉洁、巩固政党地位,在政党政治较为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具有非常广泛的一致性和必然性,尤其是廉洁方面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二、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是中共赢得革命的重要政治法宝
作为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执政党,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历史实践也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赢得革命的重要政治法宝。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郑重告诫全党:“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白色恐怖的环境里和敌强我弱的条件下,我党依托战争载体,建立政治规矩,开展党的纪律建设,不仅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党章“总纲”,而且建立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大量党内的纪律法规;不仅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两个务必”的纯洁性要求,而且以史为鉴,厉行制度,严肃纪律,努力建设“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带领全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保障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1956年,也就是朝鲜、越南先后停战,英法中东败走,苏共二十大推行新政,这个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蒋介石把他的思考写成了《苏俄在中国--中国与俄共三十年经历纪要》一书出版,检讨在大陆失败的教训:抗战胜利以来,我们一般同志精神堕落,气节丧失,把本党五十年的革命道德精神摧毁无余。甚至毁法乱纪,败德乱行,蒙上欺下,忍心害理。我们党和团的组织复杂、散漫、松懈、迟钝,党部成了衙门,党员成了官僚。同时讲到,共军的纪律那样严肃,而我们的军纪如此废弛,试问这样的军队,怎么能不被敌人所消灭?甚至讲到,古今中外,任何革命党都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没有精神,没有纪律,更没有是非标准。这样的党,早就应该被消灭淘汰了。
正反两方面鲜明对比,充分说明党纪政纪松弛是国民党统治腐败日盛、背离民心、最终失败的根源所在;从严治党管党是中共赢得革命、顺应潮流、政权稳固的关键所在。
三、严肃党的纪律是新时期中共管党治党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激荡着13亿人的新期盼,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国家政权的核心,必然要以更为严格的党纪党规来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对管党治党的复杂形势,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迫在眉睫。党中央创新性地提出制度管党、制度治党的新原则,首次将“从严治党”上升至“全面从严”的高度,而新修订的《条例》正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理念的正面呼应和精神契合。
原《条例》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纪法重叠、纪法混同甚至纪法适用矛盾和监督真空等问题,完全把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作为党组织、党员的纪律标准,党员干部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从而导致“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系统梳理了党章对于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细分化,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又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党理念,对于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章权威及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明确的界定依据,其最大意义在于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是我们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及管党治党过程中的一个重大制度创新。”
四、严明党纪党规过程中需着力解决好实践问题
依法治国必先依规治党,通览中国共产党诞生90多年的历程,党纪党规建设不断走向成熟,其中折射出的是执政党治党治国理念的演变。对照国外政党严明党纪的做法,笔者认为可以归纳为“三个结合”,即制度建设与严格执行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纪监督与党内民主相结合,但关键需解决好两大实践问题。
一是解决知易行难的问题。保证制度的效力和权威,关键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国有企业学习贯彻《条例》,重点还是要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省部署,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日常管理监督,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不越雷池,确保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避免纪法不分的问题。客观讲,新修订《条例》对于从严治党是一个全新开端,有利于通过制度化的党内法规,加快完善党内制度,构建党纪监督框架,明晰违纪的情形及惩处的方式,使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章必究。但要避免纪法替代。党纪监督不能凌驾于法律监督之上,二者不应存在高低、先后和替代关系。另一方面,要避免执行不一。真正做到“有腐必惩、有案必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从而充分彰显党纪约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绝。
【参考文献】
[1] 孙凤武.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群众运动[EB/OL].爱思想,2016.5.17.
[2] 高新民.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功能如何发挥[N].学习时报,2015.7.13.
[3] 郭?h.全面从严治党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J].理论与改革,2015.03.
[4] 黄小军,朱勇.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内在逻辑[J].学术探索,2015.03.
【作者简介】
李岳鹏(1978.10-)男,陕西扶风人,陕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研究方向:党建工作、依法治企、企业改革及信访维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