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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
资
服
务
居
间
协
议
二0一六
融资服务居间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 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 元(具体募集资金由审批后决定),为了顺利实施此方案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 1
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银行、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度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目标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供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 2
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3、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六条 佣金与费用
1、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即居间服务费。乙方完成甲方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目标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甲方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居间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费用
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即活动费用,故在甲乙签订合同后,甲方应支付定金 元给乙方作为活动费用,如有剩余活动费用,则冲抵甲方支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理居间活动费用,乙方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 3
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
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
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
第八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
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转让,均属无效。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特别约定
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
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 4
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一条 双方其他约定
1、
2、 3、
4、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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