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双方会谈达成的共识,为促进双方更紧密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合作协议,成为票务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 合作目标
1、甲方提供的门票由乙方在其拥有的销售渠道上进行销售,通过双方的相互协作展开有效的营销活动,最大程度的资源整合、共同成长,从而扩大销售并寻求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票务等领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形象及品牌价值、创造盈利,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合作期间,甲方名下的 滑雪场(地址: )委托乙方作为该场地门票的总代理销售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全权代理甲方滑雪场地门票销售服务。双方均可在票务代理销售等环节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和建议,优化双方合作,共创收益。
2、乙方利用自己的票务销售网络和渠道负责甲方滑雪场门票的销售工作,甲方享有上门散客或小量的团购门票销售权益,但不得通过宣传渠道销售,主要的门票销售工作均有乙方完成,甲方不得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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