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务 协 议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2016年3月6日 书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2016年3月6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市) (区) (街道)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壹年。
本协议于2016年3月6日生效,至2017年3月5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岗位:
根据公司规定,认真负责完成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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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1、本人从事的工作内容;
2、公司的相关工作内容;
3、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1、劳务报酬标准: 元/月;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支付时间:每月30日前支付。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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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处理办法:
1、协议履行期届满自动终止的,乙方应按本协议
第十条的约定完成工作交接;
2、双方协商解除的,就终止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乙方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协议终止时间即为双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之日);
3、因乙方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在乙方持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与甲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后,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协议终止时间即为双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之日);
4、若甲乙方单方需解除本协议,在提前半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双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应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协议终止时间即为双方签订相关终止协议书之日)。
第十二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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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纠纷,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承担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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