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www.wkfxw.com
商铺出租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电话:
为保障甲乙双方责、权、利的顺利实施,依据《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租赁合同,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形式:
二、 经营项目:
三、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及租赁费的收缴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
址 ,建筑面积 ㎡(使用 1
面积 ㎡)
第二条 双方确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赁费为 万元,水、暖、电及设施安全保证押金 万元。此租赁费和保证押金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一次性缴纳甲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所租赁场所的财物无损坏短缺,水暖电等费用结清后,安全保证押金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若所交押金不足赔偿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的损失的,乙方需补足支付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的损失。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政策、安全、卫生、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督察和管理。乙方必须接受,并要及时整改。
2、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的场所和财物进行定期核查。租赁期满或在定期核查中发现损坏或短少,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现价索赔或在安全保证押金中扣除。
3、 甲方现有固定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包括水、电、暖),原则上,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改变,需征得甲方法人代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且费用由乙方负责。反之,按违反合同论处。对改变后的设施,合同期满后无偿留于甲方,(包括铝合金卷闸、门窗、木隔断、吊顶、地面处理、广告招牌、水、暖、电设施以及其他装潢在内)。乙方对租赁场所绝不能私自转租或变相转租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租赁费和安全保证押金后,另租他人。乙方在租赁期间,若擅自改变原有的经营项目,(在主营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项目者除外),无论采取合伙等任何形式(以营业执照负责人为准),甲方均视为违约转让,有权惩罚并收回底商,公开对外出租,乙方必须按期腾出,租赁费和安全保证押金不予退还乙方,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全权负责。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策性变化、整体改变经营格局等原因,甲方有 2
权中止合同,并退还终止合同后乙方的租赁费(不计利息)。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内腾出,否则,甲方将依法进行清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 乙方在承租期间,可自行确定经营方式、营业时间,并自费办营业执照、场地租赁证、税务登记证等一切执照,要照章纳税,按规定缴纳工商、质检、物价、消防、安监、劳动、卫生防疫、环保、城建、采暖、水电等部门的各项费用。逾期不交甲方按违反合同论处。
2、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外装潢时,必须留有采暖、上下水设施、消防、电力设施维护通道,并在维修时主动配合,不得妨碍维修工作。若有妨碍行为,甲方按违反合同论处。
3、 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不得利用承租场所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按违反合同论处。
4、 乙方在承租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按照“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必须自费按消防、安监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安全等设施,并随时接受消防、安监部门的监督。对甲方场所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责任发生失火等大小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经营中,乙方要对商品妥善保管。如因注意房屋漏水、暖气、上下水管破裂、屋外进水等隐患,一旦造成商品损坏以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必须依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收滞纳金,每天滞纳金为实欠租5%,如拖欠租金7天,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6、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均不属违反合同约定。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 3
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结构、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8、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9、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将附属于该租赁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属乙方动产财产由乙方在期满之日前自行搬走,否则无偿归甲方所有。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11、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未到期的租赁费和押金另租他人。
八、 承租期间房屋及经营场所、设施的修缮。原则上,墙、柱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其它经营设施(包括电路、上下水管道、玻璃、门窗等)的更换、维护和修理,由乙方负责。
九、 合同的仲裁:任何一方可向定襄县人民法院起诉。
4
十、 本合同如与上级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精神为准。
十一、 乙方在承租期间如有严重扰民现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退还乙方剩余租赁费。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代
表签字盖章便生效。
甲方(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