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投资合作人招标投资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人招标投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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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双流县人民政府授权 (预算单位)签署《 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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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 亿元(含前期征迁安
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 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
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 %, %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
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 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
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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