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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
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肖海珊
通讯地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南路36号 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020-85556668
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dzfw@bluemoon.com.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诚意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开展社区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独家授权甲方承接合作区域内的所有订单配送业务,甲方向乙方缴纳独家许可保证金。
1.2 乙方根据甲方缴纳的独家许可保证金金额向甲方提供产品,并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1.3 甲方按双方约定方式存储、保管乙方产品,乙方根据月亮天使APP记录的订单出库情况,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1.4合作区域双方另行约定。
2、协议生效及期限
2.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2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未出现违约行为、未被乙方评估为不合格的,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独家许可保证金
3.1甲方作为合作区域内乙方唯一授权配送乙方产品的社区店铺,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日内
3.2甲方可选择按如下任一方式将独家许可保证金支付至乙方:
3.2.1通过银行转账,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
账号:70815775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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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经济开发区分行
3.2.2通过月亮商城购买“独家许可保证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
3.3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加大双方合作力度,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需存储、保管更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为确保此部分产品的安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与增加的产品价值相等额的保证金,具体以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4、服务费结算
4.1服务费结算项目、标准及说明
4.1.1存货服务费:甲方按双方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产品存放、保管、分拣及收货出库管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达成乙方产品有效订单情况支付的服务费。
4.1.2配送服务费:甲方按双方约定要求向乙方提供合作区域内的所有产品订单送货上门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达成乙方产品有效订单情况支付的服务费。
4.1.3甲方服务费结算标准如下:
其中,有效订单需满足:1)顾客在乙方月亮商城下单并付款后,甲方按订单要求将产品送至顾客指定的目的地;2)顾客收到货物后,甲方指导顾客出示收货验证码,并在甲方的月亮天使APP账户上操作货物签收。
4.2 服务费结算周期、支付日及相关说明
4.2.1甲方为个体工商户/公司
1)乙方与甲方按周结算服务费,具体结算周期及支付日如下:
第一个结算周期:甲方上个月22日00:00至上个月最后一日24:00的有效订单的服务费于当月3日支付;
第二个结算周期:甲方每月1日00:00至7日24:00的有效订单的服务费于当月10日支付; 第三个结算周期:甲方每月8日00:00至14日24:00的有效订单的服务费于当月17日支付; 第四个结算周期:甲方每月15日00:00至21日24:00的有效订单的服务费于收到甲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支付,发票金额应与本结算周期及前三个结算周期的服务费总金额相等。
2)甲方第四个结算周期的服务费根据收到发票的时间按如下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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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当月26日17:30前收到,则于当月28日支付;
乙方在当月26日17:30至当月最后一日17:30收到,则于下月3日支付;
乙方在当月最后一日17:30至下月8日17:30期间收到,则于下月10日支付;
乙方在下月8日17:30至下月15日17:30期间收到,则于下月17日支付;
乙方在下月15日17:30至下月26日17:30间收到,则于下月28日支付;
依次类推。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服务费支付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3)发票要求:甲方应开具与双方约定相符的真实、合法、有效服务类发票给乙方,如甲方发票不合法或不符合约定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4)若乙方在当月3日前仍未收到甲方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发票,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甲方当月及后续的服务费,暂停支付的服务费将由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合格发票次日起最近的支付日(3日、10日、17日、28日)按4.2.1第1点、第2点支付。
4.2.2 甲方为自然人
1)若甲方开具等额的服务类发票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并寄回乙方,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时间及发票要求同4.2.1。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要求:甲方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给乙方,如甲方完税证明不合法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3)若甲方不能提供发票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则乙方每个支付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比例代扣代缴甲方所得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并将税后服务费支付至甲方个人账户。若遇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则服务费付款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3 甲方收取服务费的银行账户必须为甲方名下在用的银行账户。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5.1.1 甲方在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后可获得相应服务费用。
5.1.2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若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行为,可向乙方申请退还独家许可保证金。
5.1.3协议生效后,甲方月亮天使APP账户将被开通。账户开通后甲方可以使用自己设定的密码访问该帐户。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开通附属的月亮天使APP账户以便甲方工作人员开展本协议约定任务事项。若使用该附属账户完成的所有任务事项均视为甲方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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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甲方在每次接收乙方产品时可对产品进行查验,并拒绝收取受污损、变形、漏液、临期等影响销售的产品,但应当场对无问题产品确认收货。
5.2甲方的义务
5.2.1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妥善保管乙方产品、宣传物料、赠品或乙方其他财产,确保上述财产安全且在质量、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5.2.2 甲方在顾客下单后应按照乙方指定时间进行接单、配送。若甲方无法及时接单的,乙方将指定他人提供服务,甲方不得要求相应服务费用。
5.2.3甲方应根据APP账户所示产品订单的信息,在订单送货人抵达甲方经营场所时,核实送货人的身份,并准确、及时地将分拣完好的订单产品交付至送货人,分拣时应根据产品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分拣、包装产品,且不得分拣、包装临期、漏液或者有其他损坏的产品。
5.2.4若甲方接单送货,应按所接订单要求,根据产品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分拣、包装产品,及时完成送货服务,并指导顾客完成月亮天使APP签收操作。甲方送货上门时应及时解答顾客的产品使用疑问,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5.2.5甲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有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诋毁乙方产品或诱导顾客取消订单、主导或协助顾客创建虚假订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5.2.6甲方在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期间,不得推销侵犯乙方权利的产品(如假冒、仿造品)。
5.2.7甲方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产品只能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提供,不得从其他未经乙方授权的渠道获得。同时,甲方不得将产品售卖至其他零售批发渠道。
5.2.8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如实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正常产品/赠品、残损品/临期品库存、物料等),以备乙方检查。
5.2.9甲方应自备完成服务事项所需的工具和资料,以合理的谨慎和注意确保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过程中不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的,相关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风险、雇员报酬、福利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2.10甲方须提供所有合作站点/门店的真实、唯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站点/门店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站点/门店详细地址等),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则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甲方信息发生变更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若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后信息造成损失的,则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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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甲方须对双方合作的站点/门店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所有行为(包括收货、接单、配送等)负责,若甲方所属的合作站点/门店出现违约行为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5.2.12甲方应妥善保管月亮天使APP账户名称和密码,通过该账户进行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任务事项等,均视为甲方操作,相关责任亦由甲方承担。
5.2.1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甲方申请退还独家许可保证金时,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5.3 乙方的权利
5.3.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交付的独家许可保证金金额,确定交付给甲方的产品种类与数量。
5.3.2为保证顾客的权益及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水平,乙方有权依据《社区浓缩示范店服务评估确认书》评估甲方的服务质量,并根据对甲方的评估结果,指定、变更合作区域,但指定、变更之前应提前告知甲方。
5.3.3乙方有权随时提取乙方交由甲方保管或配送的产品、赠品及宣传物料。
5.4 乙方的义务
5.4.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4.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5.4.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库存数据的变化及时为甲方补充产品。
5.4.4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甲方申请退还独家许可保证金的,乙方在甲方积极的配合下应于三个月内退还。
6、协议的转让
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若甲方及其所属站点/门店责任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将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产品配送等)委托给第三方,则乙方有权不予支付对应的服务费,且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7、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7.2若乙方产品在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灭失、损毁,或产品存在受污损或其他影响销售的情形的,甲方应按照产品标准零售价进行赔偿。甲方保管乙方的其他财产损毁、灭失的,甲方应予等额赔偿。
7.3若因甲方违法经营导致乙方产品被政府部门罚没,乙方有权按照产品的标准零售价直接从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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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许可保证金中扣除。
7.4 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约定的数据及相关凭证、资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应得服务费 。
7.5 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应得的服务费中扣减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不足扣减的部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赔偿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8、协议的终止
8.1任何一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及补充协议。
8.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独家许可保证金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及补充协议。
8.3不论本协议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双方应自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资产盘点、服务记录、业务单据、客户资料、物料及其他工作交接。
8.4本协议终止后,月亮天使APP甲方账户可能将被冻结或被注销。
9、保密条款
甲方应对在本协议协商、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且公众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及资料保密,直至上述信息及资料为公众所知悉(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顾客信息、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此等信息或资料,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亦不得披露、公开本协议的存在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模式、费用的计算方式等)。
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以乙方的损失为准。
10、知识产权
与乙方产品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及著作权)为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不代表乙方产品知识产权的转让或授权许可。未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用作于与履行本协议无关的其他任何目的,否则甲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乙方及其关联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1、商业廉洁
甲方不得对乙方员工、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也不得向乙方员工、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给予或许诺给予“回扣”、“招待”、“娱乐”、“安排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样品或其他商品”、“合作名额”或其他利益,皆视为贿赂,均在禁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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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若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2、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其他
13.1 双方确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不适用于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关系。 13.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
经营者(签字): 法定代表人:肖海珊
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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