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事务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生产和改革发展的重点,实现“两个提升”,坚持“三个强化”,不断提高法律事务部工作水平,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第一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
一、狠抓落实,实现“两个提升”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事务基本做到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在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和下属单位工作上,坚持做到积极主动,全力配合其它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做好法务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大力加强部门人员的作风建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干劲,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部门职能履行到位。二是加强团队建设,发挥整体合力。团结协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分工不分家”,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互相帮助、互相补台,使部门各项工作协调有力、高效运转,实现了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从九十二公司新调入一名新同志,进一步优化了部门人员结构。三是强化进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面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更加复杂多变的形势和法律问题,我们进一步加大部门人员的学习力度,不断拓展专业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使部门人员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并力争使每名部门人员成为多面手,做到样样能做好,事事能应付,进一步提升了部门队伍整体素质。
二、围绕中心,坚持“三个强化”
(一) 强化合同管理,合同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
一是下发执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等六类合同范本(修订版)暨加强合同主体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环节和领域的风险规避。
二是加强合同条款审核,尤其是营改增后对合同中关于发票条款的审核尤为重视,通过合同审批,加强对支付款、发票风险的管控;
三是提高业主合同审批效率,下发调整业主合同审批流程管理的通知。以公司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业主合同,取消公司机关部门会签环节;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仍然执行现有合同审批流程。
四是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做好合同履行中风险因素的跟踪和反馈,注重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间证据资料保存,特别是各单位完工未验收项目、完工验收后未决算项目的梳理分析。
五是加强合同风险评审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合同进行签订前的风险评估,确保合同风险在可控范围内。2016年,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及外部专业机构对邛崃市土地增加挂钩项目和霍尔果斯美品汇国际商城等合同进行风险评审。
截止到10月末,法律部审核各类合同814份,金额共计187451.5万元。审核业主合同139份,总金额120649.22万元,劳务分包合同345份,金额27253.14万元。专业分包合同306
份,金额36440.46万元。审核其他类合同24份,金额3108.68 万。
(二)强化诉讼管理,诉讼案件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内部交流。不定期组织部门成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对诉讼和被诉案件进行交流讨论,减少未决风险,防止风险扩大。
二是强化人员配备。对诉讼与被诉案件进行分工,明确责任人,能够第一时间明确职责,加强跟踪,确保各环节联系到位。
三是积极协调联系。积极协调各级关系,在庭前和庭审中主动与法院、法官等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我方观点,掌握主动权。鄂尔多斯市蒙泰范家村煤业有限公司向我公司等九家单位主张9680万债权。经我部门与法院和当事人反复不懈的沟通,现对方与被告之一的滨海金地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已向鄂尔多斯市中院撤诉。
四是加强案件防范。强化诉讼案件的整理和总结,及时将诉讼中反映出来的漏洞反馈给相关单位,避免重复出现漏洞。
五是稳妥处理被诉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赵振伟诉我公司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5万元,邯郸市仲裁委支持了其经济补偿金等共计79万,公司起诉至复兴区法院,判决驳回赵振伟诉讼请求,赵上诉到邯郸中院,后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刘耀中、姜文义等13人向公司主张劳务费、材料款等共计225万元,庭审中我方提出公司与13人之间未签订任何合同亦未有拖欠款项事实来进行反驳,后法院判决公司对13起案件不承担责任。
六是加强涉及总包单位到期未清结债权以及工程结算进入二审及以上环节项目的债权清收。涉及到总包单位到期未清结债权工程共计111项,累计完成产值486366.45万元,未回收工程
款56186.33万元。工程结算进入二审(含二审)以上环节债权工程共计22项,累计完成产值106778.74万元,未回收工程款22783.82万元。根据统计结果,涉及到总包单位的债权主要集中在集团外华宇、申克、圆之翰、约翰芬雷、沈阳院、武汉院等21家和集团内西安院、邯郸院等3家。其中集团外累计未回收工程款36570.27万元,占65.09%,集团内未回收工程款19616.06万元,占34.91%。工程进入二审及以上环节债权工程主要集中在7公司、68公司、72公司、73处、新疆分公司等五家单位。 对风险较大的暂时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回收的债权采取诉讼措施,主张债权。
1.对北京圆之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张工程款及利息1916万元,保全冻结了对方1403万元的资金,2016年11月法院判决支持了我方诉求。
2.对山西约翰芬雷华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张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2015.7万元,保全冻结了约翰芬雷公司2000万元银行存款,后对方主动来邯进行洽谈,正在商谈中。
3.对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方山金晖瑞龙煤业有限公司主张工程款898万元,对其基本账户进行了保全,后在方山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民事调解,对方分9期支付款项,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68公司、69处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主张1238万元及1041万元的债权并查封对方十余个账户,随后对方提出和解,正在洽谈中。
5.对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主张273万元的债权,经谈判协商,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现主张债权已全部到帐。
6.对欧美投资集团(内蒙古)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张628.38万债权,对方与我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先行支付300万元。
截至目前,全公司诉讼案件76起,涉案金额32971.67万元。其中,起诉31起,涉案金额21155.70万元;被诉45起,涉案金额11815.97万元;全公司未结案件44起,涉案金额20305.77万元;2016年新发生未结诉讼18起,涉案金额12088.11万元。
(三)强化风控管理,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重新制定工作流程手册(试行),为风控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煤集团公司企业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要求,重新编制《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工作流程手册(试行)》,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建立风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把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建立了风控管理组织体系,专门成立了风控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同时对公司内外部管理和经营环境信息、风险管理以及制度、流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三是各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为保证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落实,要求各部门把风险管理当作生产经营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针对部门工作特点编制了风险管理应对方案,制订了市场开发、安全生产、工程款回收等六项风险防控措施,注重全方位的风险防范,确保最大限度规避或减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第二部分 存在的问题
一、各级管理人员诉讼风险意识有待提高,诉讼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不足。一是基层项目管理普遍存在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工程资料和档案管理仍不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及验收过程中证据意识、维权意识、索赔意识不足。二是各单位普遍存在被动应诉案件多,起诉或通过非诉讼措施解决纠纷少的现象,对案件形成的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不系统。
二、合同管理和履行过程管控基础不实,导致诉讼风险提升。一是合同管理缺乏严谨性,合同倒签现象仍然存在,合同会签过程中有时存在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的现象,合同档案录入不及时、不规范等。二是合同履行缺乏尽职性,有些项目依然是粗放型管理,项目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精细意识、索赔意识薄弱。三是部分诉讼案件受地域影响较为突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工程所在地专属管辖,地方保护主义对公司诉讼案件造成一定影响。
第三部分 2017工作初步安排
一、合同管理工作
1.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管控和督导。2017年,重点强化有关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结算等各阶段管理执行情况和阶段性风险防范措施执行情况,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2.强化合同履行过程管控。加强各单位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索赔意识的培养,注重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降低因工程资料缺失造成的诉讼风险。
二、诉讼管理业务
1.加强诉讼案件督办,提升诉讼实效。加强未结诉讼案件诉讼进度和执行程序的推进。做好拟起诉案件的诉前准备评估工作,减少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重点做好新疆优派、宁夏宝丰等重点案件的办理。
2.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将法律业务与经营、风险管控和合规管理等具体工作相互衔接配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法务管理水平。
3.强化危机意识,把握风险管控和应对措施。加强对外债务和应付款项的分析梳理。对具有被诉风险的债务要提前做好准备和应对。高度重视项目管理中工程资料收集和保存,为确保下一步债权清收提供有效的资料和证据依据。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1.夯实基础,提升水平。持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基础,积极推进业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2.深入流程,加强内控。与各部门协同配合,继续关注和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权限,确保内控工作稳定运行。
3.聚焦风险,确保可控。协同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好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定风险解决方案,明确应对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监控。
四、普法工作
1.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根据国家司法部及中煤集团安排,做好“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同时,根据普法工作的进度,跟踪做好“七五”普法的申报进度。
2.做好公司未来五年法制工作的方案的宣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