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根本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维护党的团结、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准则,是严肃党内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首先表现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含了党内监督的内容。十八大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包含六条基本原则,这六条原则在正确反映党内各种关系的同时,还规定了各种关系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关系:一是规定党员与组织、下级与上级之间要互相监督,在要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同时,还要求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二是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是各级领导机关,但要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三是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都要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加强内部成员之间的监督与制约。四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这六条原则所体现出来的四个方面的监督基本涵盖了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构成了党内监督的基本框架和形式,奠定了党内监督的基础。
本文来自文库分享网www.wkfxw.com
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还表现在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体,是有效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保证。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只有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才能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踊跃建言献策,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从而保证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党内集中是党内监督的前提,如果没有党内集中统一领导,全党就不可能有统一意志和行动,党内监督就不可能实现;再有,如果脱离党内集中空谈党内民主,则必然导致民主的变味,批评与自我批评会成为争取个人利益而相互斗争的工具,建议与倡议也会失去原有的意义。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统一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的制度,它保证了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的统一,是党内监督能够实现和发挥作用的前提。
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严肃党内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完善各项党内制度,确保党内民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在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做好党内监督,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