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协议书
甲方:***卫生院
乙方:助理会计师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因***卫生院缺少财务管理人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卫生院长期聘用以***为***卫生院财务会计。负责***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新账。
二、卫生院根据上级规定,按照医院正式职工的现行工资标准发给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其他待遇与医院正式职工相同)。
三、因年龄较大,身体欠佳,经双方协商,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西寨乡卫生院为其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发给退职工资。
四、退职工资的发放标准,按照医院正式职工退休的现行退休工资标准,在院管理满5年,每月发给现行退休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在医院管理满10年,每月发给现行退休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连续工作15年以上,全额发给现行退休工资。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
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助理会计师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