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修承诺书 遵义湘江工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及10 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质量保修承诺书
致:******
我司承建“*******工程项目”和“*******建设项目”,已按国家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完成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合同上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规范要求,通过了各分项工程的合格验收,施工资料真实齐全并满足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现行备案制资料管理要求。由于建设单位图纸审查等资料不齐全暂未能进行分部及竣工验收工作。应建设单位要求移交给建设单位投入使用,对于移交后工程质量保修期及范围、内容等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移交建设单位之日算起。
质量保修责任承诺:①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场保修。我司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③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④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⑤ 由于贵司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质量缺陷等非我司原因的由贵司自行承担。
*******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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