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阿克苏地区干部电子信息库基本数据采集表
本人签字:
附件3:
《干部电子信息库基本数据采表》填写说明
“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姓名要填写全。
“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如果是56个民族之外的,请填写待识别或外国人加入中国籍。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西铜鼓”、“湖南长沙”。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不需写成“上海市”、“重庆市”。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或团员,民主党派成员如实填写,无党派人士,该栏目空白。
“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个别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填写新确认的时间。填写时,“出生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日期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点相连,如“1972.05.01”;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点相连,如“1976.07”。
“单位性质”栏填写:行政、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 “单位编码”为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级别”栏填写正县、副县、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人员、其他。
“照片”为近期免冠二寸红底照片电子版(科级干部必须为近2年内所照照片),为.JPG格式。要求着深色西装,白色衬衣,红色领带,
仪表端庄。
“个人编码”为单位人员按职务从高到低顺序,用三位长度编号,本单位内不要重复,如:001。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没有的保留该栏目空白,不需填“无”。
“工资性质”栏填写财政,自筹,其他。
“工作状况”栏填写在职,借调,提前离岗,病退,退休,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离职退养,其他。
“备注”栏填写借调单位,提前离岗等。
“个人身份”栏填写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非公务员。
“扩充字段”栏填写组织部门自定义的内容。
“后备干部”栏由组织部门填写。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学历填写的具体内容为: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
市)委党校”,如“中央党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专”。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学历填写“大学”,学位填写“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学历填写“研究生”学位填写“经济学硕士”,“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奖惩情况”,填写受县及县直部门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近三年考核及优秀率”科级干部只需填报三年考核定等情况,不填优秀率;一般干部除需填报三年考核定等情况,还需填写2015年度
考核优秀率。考核优秀率为年度干部考核大会测评优秀率。考核定等情况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合格)、不定等次。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具体要求如下:
(1)简历的起止、终止时间填到月(如:2000.01),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现任工作单位及职务,不必填写终止时间。如,存在两个终止时间为空的简历,请将职务级别低的简历的终止时间填写“至今”。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
(2)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工作单位填写毕业时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担任职务填写“在校学习”。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作为简历填写,并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其中:工作单位填写学校单位,担任职务填写学习或培训的内容;
(3)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填写规范,单位栏填单位,职务栏填职务,不允许出现内容的重复,确保合并后语句顺畅。如:温宿县党委委员,单位填写“温宿县”,职务填写“党委委员”;温宿县人民政府干部,单位填写“温宿县”,职务填写“政府干部”;
(4)简历中职务的级别为:干部、副股、正股、副科、正科、副县、正县、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填写时从中选择一个,无级别则空白(注:此级别为已下文明确的干部行政级别,不含享受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工资待遇级别);
(5)备注栏用于说明干部参与在职学习或培训的情况,填写内容
为:若拿文凭性质的填1,培训性质的填2,脱产学习和正常简历空白;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有关情况。近亲属中现任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退休或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出生年月填写时,如“1972.05”。填写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父母死亡的只填写姓名、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学习培训情况”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工作以后的学习培训时间在15天以上的情况,培训时间填写格式如:2003.09.01-200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