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北夏祠307国道大桥架梁
www.wkfxw.com,免费收集整理
配合费协议
甲方:
乙方:
太中银铁路项目经国务院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属国家重点工程。现因铁路工程建设需要,需跨307国道(DK85+468.33处)进行新建太中银铁路跨线架梁作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山西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公路管理条例》及“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指定山西省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跨线施工时临时封闭道路交通,并在国道前方,立有前方施工,车辆绕行的标志。
2、乙方在甲方施工占用路面,要保证路面的整洁,并保证不损坏路面,如果路面损坏,乙方要负责修复或出费由公路局自行修复。
3、根据实际工程施工的需要,要尽量少占面路面施工,以便影响正常的交通。
4、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指定山西省公路路产损失赔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按标准计算,乙方应付甲方费用:道路管理部门配合费捌万元整。
5、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乙方跨线施工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6、违约责任,乙方在施工时,阻碍交通无法施工时,甲方有权让乙方停止跨公路施工。乙方并承担阻碍交通的补偿费。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8、本协议经甲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