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苗购销合同 内容来自www.wkfxw.com
甲方:大方县果瓦乡人民政府
乙方:大方县民勤民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快果瓦乡贫困农户脱贫步伐,按时完成我乡2016年减贫摘帽任务,为维护双方正当购销的经营利益,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玛瑙红樱桃树苗购销事项,跟据国家《合同法》,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一、苗木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
二、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商标准保质保量供给甲方,乙方不得参杂使假损害甲方利益。
三、若甲方验收乙方树苗参杂使假、或数量不足等现象,甲方拒付或下浮价格40%计价。
四、经甲方验收,达到相关标准及要求,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乙方苗木款。
五、交苗期限: 年 月 日
六、交苗地点:大方县果瓦乡隆里村。
七、付款方式:苗木栽种后成活率达95%以上,甲方以现金支付方式付款给乙方。
八、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由乙方提供汽车运输,乙方自行承担运费。
九、违约责任: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协商或起诉当地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