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 人 安 全 合 同 书
甲 方: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劳动法》、《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明确安全职责、维护安全生产,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施工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不能自备的工具、用具和安全防护设备。
2、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宿场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换乙方工种及工作变动。
二、乙方的权利的义务
1、服从所在单位管理和安排及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培训、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深基坑开挖作业的通风供氧和其它防护用具。
3、在生产场所有盗窃、乱用火种、酗酒肇事及《六害》(高处坠落、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事故)行为和违反公司其它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审处。
三、伤亡事故的处理
1、按“因工”或“非因工”准确定论,确属自然灾害或不属自己责任所造成的伤害,甲方酌情承担其一定比例的医药费用,适当补助其在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
2、乙方因“三违”行为造成“三违”事故,轻伤按公司有关规定,其就医所需各项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重伤、残、亡者必须听从安全、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班组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3、离开施工工地后,安全自行负责。
四、此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工离场止,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离开所在单位自行废止。
甲 方 签 字(盖章):
乙 方 签 字(盖章):
担 保 人(班、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班(组)长安全生产合同书
甲 方:宏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文化程度: 住址:
为了切实加强安保工作的全面管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引下按“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各自的责任;
二、乙方必须遵章守纪按操作规程作业,按安全制度管人,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接受安全检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进场作业;
四、乙方实为基层领导,按“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有权督促本班组人员主动签订〈个人安全合同书〉。否则,企业作为自行除名处理。凡出现“三违”行为,导致“三违”事故,所在班(组)长承担管理上的连带责任;
五、乙方在生产施工中,要以安全为保证,爱岗敬业,戴好防护用品,集中精力作业;
六、乙方(含本班组员工)在生产施工中出现“三违”事故,治安案件,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以责论处、按责分担”其经济赔偿责任;
七、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不安全事故和“六害”行为。按〈个人安全合同书〉中第二条三款和第三条规定处理。
八、此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签字之日起生效,离开所在单位自行废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签 字(盖章):
乙 方 签 字(盖章):
担 保 人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