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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弱电)工程安装调试合同
甲方: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合同编码>
乙方:山东凌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合同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工业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如下工程的安装调试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泰安恒地首府项目样板间智能家居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泰安市大佛寺村。 工程范围: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
工程内容:智能化系统安装与调试。
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采用项目 固定总价的方式,双方确定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08779元 。大写 壹拾万零捌仟柒佰柒拾玖元 。
工程进度:工程预定 2016年08月23日 至 2016年08月31日 (最终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果甲方无书面通知,则以约定时间为准;对甲方的通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二、质量标准
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质量规范、规程和标准。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生产单位对产品的承诺(需甲方认可以上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否则材料不得使用。
甲方有权抽样检验所有材料。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材料明细、采购价格、商标牌号、规格、型号、生产单位、质量等级和计划到位时间。
三、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桥架采购及安装、管线采购及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等所有本合同范围内应该由乙方完成的工作。
2、 乙方的施工图必须经甲方和业主方确认。
3、 乙方应保证其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能够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因乙方技术水平或施工能力不足导致施工进度延期或其他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在签约前已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甲方所提供的设备,保证在甲方提供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完成安装调试,否则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工程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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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必要时,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甲方可以协调供货厂家到现场调试,所产生的调试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6、 所有有关设备调试问题,由乙方负责与设备供货厂家进行沟通确认。
7、 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并获得业主和甲方的认可。
8、 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不少于3套。
9、 乙方负责整个智能化(弱电)工程的所有申报及验收等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0、乙方对其提供的所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此期间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外,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用。
11、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
12、 乙方有义务与业主积极沟通,协调工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现场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及施工人员。
13、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设备与走线管的对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4、所有由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运到当地的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后,由乙方负责提货并运输到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提货及货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5、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智能化(弱电)设备交付乙方后,由乙方进行货物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包括品牌、规格、数量、质量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直到项目验收并正式交付为止。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7、如果甲方决定工程追加(包括施工材料以及相关设备),则乙方有义务对追加部分向甲方进行报价,同时甲方进行公开询价,价格的确定以以上两者的最低价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且追加部分款项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过各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
18、乙方有对本合同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以及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四、结算
1、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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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54389.5元;
1.2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收到项目回款后,即人民币元; 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2、甲方在每笔款项的支付期限内,以
3、甲方有按时付款义务,乙方有义务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付款并将发票及相关材料送至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本次应付款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甲方在付款时一并扣除。
4、如工程使用方迟延向甲方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期限顺延。
5、乙方确认并同意,就其与甲方的本合作项目或者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指海尔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的其他合作项目(如有的话),如果乙方在某一合作项目中对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存有任何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则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有权从其他合作项目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相应的金额。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有义务按甲方及/或其关联企业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
五、施工
1、需安装设施运抵后天内,由乙方完成提货、卸货、安装到位,若不能如期安装成功,造成工期延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穿线过程中涉及到的管路不通问题,由乙方协调业主解决。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或安装现场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禁吸烟,违者按甲方或安装现场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罚款。现场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4、在施工设计和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应确保施工过程中不留任何质量隐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损失),乙方应给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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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安装现场所需要的安装材料、智能化(弱电)设备和自带的工具等,必须自行保管,丢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安装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甲方将通知乙方,由双方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方案进行施工,其发生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7、进场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要有产品的电子图片、技术指标说明、生产许可证及进场检验报告(需经过业主及监理的签字确认),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包括工期延误的确认)(以上需经过业主及监理的签字确认),这些资料需详细、及时的出示或办理。如有不出示、出示不全或延误提供资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名誉损失),乙方应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8、甲方代表和现场业主代表授权签字人的权限为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进行初验收(最终结算应以终验收为准),甲方代表权限以外的其他事宜(如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乙方是否可转包、分包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加盖甲方公章)则无效。
六、竣工验收
1、验收参照标准为:
23、其他
(1) 初验收:乙方根据验收标准,先对项目工程进行自检,合格后将自检报告提交甲方,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初验收,初验收合格即签字认可,然后进入试运行期。
(2) 试运行:试运行期规定为 30 天,运行期间甲乙双方作好运行记录,乙方必须配备人员初验收,确保达到验收条件。
(3) 正式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即会签,验收移交。若检验未达到验收标准,推迟验收期 7 天。若乙方在推迟期内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每超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推迟期 15 天,乙方仍不能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退还给甲方。
七、保修规定
1.安装工程自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个月内乙方应负责保修,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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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凡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起派人每次按合同总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进行保修。
八、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派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有责任教育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九、违约规定
1、若乙方擅自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除退回已付款项外,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工程最终完工工期拖延,如责任在乙方,每拖延一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十一条第一款承担责任。如责任在甲方,则工期可顺延,但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的,按逾期完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安装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变更、解除
1、甲方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1天内向甲方书面反馈有关工程施工的全部情况,由双方共同来对损失进行评定。
2、乙方不得因甲方未及时付款而推迟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3、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按十一条第一款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2、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甲方只需通知乙方即可。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HC-EC-06 第 6 页,共7页 同时,乙方同意如其与该第三人发生争议,不会涉及甲方;如涉及到甲方作为争议的一方,双方同意将该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甲方其与甲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甲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乙方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乙方同意其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的任何业务,在履行前都与甲方签订有书面合同(合同双方均已盖章认可)。如未签订符合本条约定的合同,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甲方经办人接受而导致成立合同的,乙方同意甲方对未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为甲方的经办人的个人行为。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乙方不按此条约定执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行为涉及金额30% 的违约金。
6、对乙方通知甲方就甲方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如因甲方怠于答复,工期可顺延。甲方不因其怠于答复或逾期认可乙方提供的材料而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可赔偿乙方损失,但甲方赔偿范围只限于乙方为履行合同而造成合理的材料折价损失和人工费用。同时乙方应在 3 小时内就损失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由双方共同对损失进行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损失的赔偿请求权。
十二、附加条款
1、如乙方有偷工减料、以劣顶优、以次充好或偷换材料等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除无偿修复好外,并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此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届满而失效。
2、廉政条款:
2.1乙方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不得为业务、结算等事项对甲方以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及其亲属请客、送礼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乙方应承担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同意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不存在甲方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参股或甲方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员工以他人名义参股的情形,且保证上述公司的股东、管理人员与甲方或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没有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乙方同意本单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果有的话)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或已有的空格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HC-EC-06 第 7 页,共7页 位和乙方关联公司不以任何形式雇用甲方以及海尔集团其他单位的员工(在职或离职)及其亲属为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工作,否则乙方应承担五十万元或者乙方与海尔各单位已发生全部业务额的30%(以违约金数额较高的为准)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协议。
上述条款对双方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因协议履行情况而失效。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视乙方配合程度减轻或直至免除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2.2若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任何涉及舞弊的不正当行为,如索贿受贿、利益冲突等,乙方应通过甲方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海尔合规热线:www.haierchina.ethicspoint.com)。甲方可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诚信廉洁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3、不竞争条款: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3年内不对甲方同类业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按“廉政条款”的规定执行。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八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青岛海尔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 乙方: 山东凌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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