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旻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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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全称):扬州旻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的施工交给乙方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监控项目
1.2 工程地点: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1.3 承包形式:包工
1.4 承包范围:线材敷设及设备安装调试
1.5
1.51 工程满足甲方的要求
1.6 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服从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1.1. 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3.1.2. 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 1.3. 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3.1.4. 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 有权要求乙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3.1.5. 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3.1.6.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两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7 .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
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3.1.8.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3.1.9. 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谈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3.1.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3.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3.2.1. 必须以甲方利益和名誉为重,任何时候均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利益或 名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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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业主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
3.2.3. 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3.2.4. 管理和维护甲方提供的生活、生产设施、材料等,保证其完好,若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恢复或全额赔偿;
3.2.5 乙方必须严格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图纸、交底记录、设计变更洽谈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施工,达到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
3.2.6.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用于施工的所有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3.2.7. 做到文明施工,对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保
障公众安全等提供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乙方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8. 维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剩余材料并运至指定地点;
3.2.9. 甲方人员和业主代表均有权利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各
种行为或隐患进行口头或书面指正,乙方不得拒绝执行;
3.2.10. 乙方负责业主所提供材料的领用。
3.2.11.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用工机具设备与辅材。
3.2.12. 乙方负责乙方所属施工人员的差旅费用;
3.2.13. 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承包价款的确定
4.1. 承包价款为统包价格。此次统包价格为。整
4.2. 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发票。
第五条 承包价款支付与结算
5.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工程交工时,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总
和达到合同价款的8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6.1. 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业主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6.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6.3. 工程质量按业主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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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 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
方支付。
6.6. 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七条 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7.1. 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和管理,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7.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7.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7.5. 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八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8.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现场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8.4. 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或人员管理、综合服务等打不到规范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可提出口头通知或整改通知书,乙方按通知限期纠正,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以双倍价格进行处罚。
9.2 因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变更通知单及甲方要求等造成质量事故,其工料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9.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法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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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9.4 乙方人员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工期不予顺延。
9.5 乙方因违反业主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伤亡事故,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9.6 乙方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按业主规定进行处罚,结算时扣除。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10.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并结算完毕失效。
10.3. 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 扬州旻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黄欣宇 代表:
协议签订地点:扬州
协议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