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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与答辩日程安排(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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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开题
每年安排两次开题。
第一次开题:6月份
target="_blank"> target="_blank">第二次开题:12月份
target="_blank"> target="_blank">2、取得正式学籍,修满规定学分且所修课程成绩达到申请学位条件者,方可进行论文开题及写作。
二、论文答辩
每年安排三次论文答辩。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论文写作进度,选择答辩时间。各次的时间节点大致为:
第一次
1、1月至2月底(视春节时间而定),完成硕士论文查重、送审、答辩
2、2月底至3月初,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3、3月上旬,学位申请系统关闭
4、4月上中旬,学位获得者领取学位证书
第二次
1、5月上旬,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5月中旬前,完成硕士论文查重、送审、答辩。
3、7月上旬,学位获得者领取学位证书。
第三次
1、10月上旬,学位申请系统开通。
2、10月上旬,完成硕士论文查重、送审、答辩。
3、12上旬,学位获得者领取学位证书。
三、注意事项
1、论文写作过程中,请主动与导师保持密切联系,不要让导师催促。
2、论文写作过程的所有环节,都需得到导师同意并签字。
3、论文写作态度应认真,不能敷衍。
4、应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阶段的工作,可打一定提前量,绝不能拖延。
5、论文开题、送审评阅和答辩时,学生均不得提及导师姓名。违者,取消当次相应环节资格。
6、开题报告的论文框架结构部分,要求至少写到三级标题。
7、开题答辩通过后的整个流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对题目作答复或根本性改动。若确需修改,须向MPA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同意并备案方可。
8、期中考核时,学生须向MPA教育中心提交电子版的论文初稿,和纸质版并经导师签字的《期中考核表》。未提交者,期中考核不通过。
9、凡论文评阅专家要求大修改的论文,作者(学生)须向MPA教育中心提交经导师签字认可的“修改说明”。如果导师未签字,视为不通过。
10、每个学生有3次论文查重机会,合格标准是重复率不高于10%。第三次查重机会一般留在按评阅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使用。
11、每个学生只有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必须在确保通过的条件下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把握,最好暂缓申请。
12、有关论文开题、写作、期中考核和答辩等环节的通知,均发布在MPA教育中心网站上,一般不另行通知。请随时上网查阅,以免错过时间。